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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北京公司注册网 www.gs12581.com   2011-12-29 15:00:19 作者:guanliyuan 来源: 文字大小:[][][]

(一)更换、增()补证申请书(加盖公章);

(二)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

(三)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

申请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三)与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

提示:

(一)名称有效期?

提交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

(二)关于申请人

有形市场内的食品摊贩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可委托市场经营管理者统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该食品经营者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经营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该食品经营者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被处以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食品经营企业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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