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食品卫生许可证
1、食品卫生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含送餐、储存、运输)
2、品销售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含市场举办者)
3、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证(含集体食堂)
4、食品车摊点许可证(含临时许可)
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
《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程序:
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方式、内容及场所向卫生行政部门填报《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提交相关资料
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务文件);
2、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3、生产经营场所场地平布局面图;
4、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样稿;
5、全项卫生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标准;
6、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的资料;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卫生认可书;
8、实验室设置情况及可检测项目;
9、食品的委托加工还需提交委托加工合同书和受委托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且受委托企业卫生许可证项目中应含有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同工艺的产品;
10、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卫生评价报告;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食品销售企业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
2、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使用说明(产权房屋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3、生产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
4、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5、根据规定提交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卫生认可书;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7、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卫生评价报告。
三、餐饮业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
2、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使用说明(产权房屋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3、生产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
4、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5、根据规定提交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卫生认可书;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7、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卫生评价报告。 |